制定背景:
为了合理优化畜禽养殖场点规划布局,有效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及畜禽养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环境和畜禽承载能力状况,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我县生态保护与建设要求,调整优化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构建与生态环境相和谐的畜禽养殖模式,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牧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法律依据:
(一)划定原则
1.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2.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3.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
4.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相统一;
5.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6.突出重点和可操作。
(二)划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
8.《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9.《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赣环土壤〔2019〕18号);
10.《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36号);
11.《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土壤〔2020〕2号);
12.《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通知》(萍府办字〔2017〕143号);
13.河江水库、白马河等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报告及批复;
1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是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依据,县政府将根据划分要求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本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统一规划部署,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位,坚决杜绝不履职不尽责现象发生。
(二)整体联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推进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举行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广泛宣传,接受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及时曝光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大力宣传治污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观念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实施。
(四)明确职责,严格执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重的系统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作为工作主体,要做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搬迁关闭工作,加强辖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日常监管。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严格督查,落实法规。县政府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执行纳入各乡镇(场)及相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相关部门将适时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划定方案顺利实施。
(六)树立典型,稳步推广。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应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指导和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推广干湿分离、沼气化处理、有机复合肥加工、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进一步加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力度,促进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